当前时间: 欢迎光临yl23455永利官方网站

招生就业

联系我们

学校名称:yl23455永利
学校地址:海口市秀英区药谷一横路16号
联系电话:0898 - 65314980
网站地址:
咨询 Q Q:

王老师 529888195
赖老师 563096385
徐老师 364093395

招生信息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为:首页 > 招生信息

顶岗实习手册

上传日期:2016-04-28 14:23:52 浏览次数览2016-04-28 14:23:52

 

  教育部财政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
  教职成〔2007〕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计划单列市教育局、财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务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财务司(局):
  根据教育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教育部、财政部制定了《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现予发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
  二〇 〇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政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管理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学生实习工作,保护实习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学生实习,应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培养学生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就业,提高教育质量。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学生实习,主要是指中等职业学校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教学计划的安排,组织在校学生到企业等用人单位进行的教学实习和顶岗实习,是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的重要内容。中等职业学校三年级学生要到生产服务一线参加顶岗实习。
  第四条 学生实习由学校和实习单位共同组织和管理。学校和实习单位在安排学生实习时,要共同制订实习计划,开展专业教学和职业技能训练,组织参加相应的职业资格考试;要建立辅导员制度,定期开展团组织活动,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学校和实习单位在学生实习期间,要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生在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
  第五条 组织安排学生实习,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学生实习提供必要的实习条件和安全健康的实习劳动环境。不得安排一年级学生到企业等单位顶岗实习;不得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以及其他具有安全隐患的实习劳动;不得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不得安排学生每天顶岗实习超过8小时;不得通过中介机构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实习工作。
  第六条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生实习管理制度,要有专门的实习管理机构,要加强实习指导教师队伍建设,要建立学生实习管理档案,定期检査实习情况,处理实习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确保学生实习工作的正常秩序。
  第七条 实习单位要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学生实习工作,根据需要推荐安排有经验的技术或管理人员担任实习指导教师。
  第八条 实习单位应向实习学生支付合理的实习报酬。学校和实习单位不得扣发或拖欠学生的实习报酬。
  第九条 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并支付给实习学生的报酬,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支付学生实习报酬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 107号)有关规定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第十条 建立学校、实习单位和学生家长经常性的学生实习信息通报制度。学生到实习单位顶岗实习前,学校、实习单位和学生本人或家长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学生在校内参加教学实习,学校和学生本人或家长是否签订书面协议,由学校根据情况确定。
  第十一条 学校安排学生赴国(境)外实习的,应当根据需要通过国家驻外有关机构了解实习环境、实习单位和实习内容等情况,必要时可派人实地考察。要选派指导教师全程参与,做好实习期间的管理和相关服务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加强对实习学生的实习劳动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其自我防护能力;要为实习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等相关保险,具体事宜由学校和实习单位协商办理。实习期间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赔偿,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实习学生应当严格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未经学校批准,不准擅自离开实习单位;不得自行在外联系住宿;违反实习纪律的学生,应接受指导教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学校可责令其暂停实习,限期改正。学生实习考核的成绩应当作为评价学生的重要依据。
  第十四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实习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实习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实习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共同做好实习管理工作,保证实习工作的健康、安全和有序开展。
  第十五条 对积极开展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管理规范、成绩显著的学校和单位,以及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六条 对不履行实习管理职责的学校和实习单位,负有管理责任的政府有关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或者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海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
  实 施 细 则
  第一章  基本宗旨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简称中职学生)实习管理工作,依据《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劳动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财政部拟订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职学生实习,是指中职学校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教学计划的安排,组织在校学生到企业等用人单位进行的教学实习、教学实践、顶岗学习、专业学习、毕业学习及工学交替、半工半读等所有形式(以下简称学习)。
  第三条 学生学习,应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坚持教育以就业为导向,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职业道德,职业知识技能全面发展。
  第四条 中职学生实习坚持学以致用,专业对口(勤工俭学,半工半读学生可适当灵活)。
  第二章
  第五条 各市、县政府和省属职业学校对中职学生实习要统筹规划和科学管理。
  第六条 校长是学校实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做好实习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应建立实习管理科(组或股)等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学生实习工作,实习机构应设科(组或股)长1人,并配备适当数量的工作人员。
  第七条 学校要建立实习工作管理制度,确保实习工作安全,有序进行。学校要在实习之前,制定详细的实习方案和应急预案。在学生实习开始前1个月,将实习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原则上学校必须指导教师到实习单位(或实习点)跟踪管理和指导实习,研究实习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对实习中发生的重大事件学校要及时做出妥善处理,报主管部门。
  第八条 中职学生强化实习有关责任,签订实习协议,包括学校、实习单位、学生(家长)各自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实习期限、实习内容、实习劳动保护、实习报酬、实习纪律、实习终止的条件等相关内容,实习协议必须经学校、实习单位、学生和家长签字、盖章,三方执一份。
  第九条 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在实习前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岗前培训,未经教育培训不得组织学生到生产岗位顶岗实习。
  第十条 学生实习应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灵活组织多种形式的实习。以工学交替,半工半读式勤工俭学实习学生必须由学校集中安排集体实习。
  第十一条 实习期间,学校应建立与实习单位及家长沟通联系机制,争取实习单位的支持,使学生家长充分了解实习情况,取得共识,共同帮助学生完成实习任务。
  第十二条 原则上不得委托中介机构组织学生实习,确有必要通过中介机构组织学生开展实习的,学校要严格审査中介机构的资质和信誉,并与其签订协议。在学生实习过程中学校仍然要承担学生实习管理的责任,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实习场所,实习劳动强度和实习时间
  第十三条 学校应根据专业教学需要,尽可能建立相对稳定的实习基地,要选择具有独立法人依法经营,规划管理,生产经营范围,生活和住宿条件相对好并与学生所学专业方向一致或相近的企业组织实习。
  第十四条 安排学生实习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实习条件和安全健康的实习劳动环境。不得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场所以及其他具有安全隐患的劳动;不得安排学生到酒吧(烹饪类专业学生除外)、夜总会、歌厅、保健中心等娱乐场所实习。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得安排任何实习;满16岁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可安排适合其年龄的实习。
  第十五条 根据教学需要学生赴国外、境外实习的,学校必须考察实习单位和实习内容,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外派学生的有关政策规定,并报教育厅批准。实习过程中学校须派遣指导教师全程参与,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十六条 学生实习工作时间一般每周不超过5天,每天不超过8小时。原则上不安排学生夜班实习。实习期间学生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因企业工作需要并在学生自愿的情况下,可安排加班,正常工作日每天加班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公休日加班每周不得超过1天。16岁以上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得安排加班。
  第十七条 毕业实习一般应安排学生在校期间最后一年进行,总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其他实习,如教学实习、实践,专业实习以及“半工半读”模式的实习,在保证文化知识和专业理论总课时的前提下,可以灵活安排实习劳动与实习时间。
  第四章  实习劳动保护和实习待遇
  第十八条 学校和实习单位应为学生实习创造和选择良好的实习环境,实习场所应配备必要的安全保障器材,采取切实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学生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实习学生劳动保险和相关的劳保福利待遇应在实习前通过协议明确相关的内容,依法保障学生的权益。实习期间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赔偿,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和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九条 学生实习期间,应按工作量或工作时间计发实习报酬(特殊情况下,经学校、学生和实习单位协商一致同意的,可免支付实习报酬),学生实习报酬应按照协议规定的数额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直接发放学生本人。学校、实习单位不得随意扣留或延期发放。勤工俭学、半工半读的学生,经学校、实习单位和学生本人协商同意的,可按协议由实习单位代扣学生应交纳的学费,代扣学费一般以学年为限,但必须按月向学生提供工资明细账单。半工半读学生中途中止实习的已扣学费不予退还。学校和实习单位不得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
  第二十条 参加毕业实习的学生,实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实习单位应根据用工需要优先录用实习学生就业,学生自愿在实习单位就业的,可直接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第五章  实习指导教师及其职责
  第二十一条 指导教师是由学校或实习单位派出,负责带领学生完成实习任务的学校教师或实习单位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其职责是负责对实习学生进行教育、指导和管理,协调解决实习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组织带领学生完成实习任务。对实习单位派出的指导教师,学校应与实习单位或本人签订聘任协议,明确其权利、责任和义务。
  第二十二条 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分别选派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较高专业理论水平和实践技能的教师和工作人员担任实习指导教师。实习指导教师一般按每 50-100 学生安排一名。学校要根据实习学生规模安排足够数量的实习指导教师带班实习。
  第二十三条 实习指导教师及时掌握学生实习情况,与实习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对学生的政治思想表现、专业能力、上岗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协调实习单位及时解决实习中的问题;同时要协助实习单位,抓好学生的管理,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要保护和爱护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实习学生的稳定,遇有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学校、实习単位和有关部门报告。
  第六章  学习学生及学习考核
  第二十四条 实习学生要严格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树立安全生产和自我保护意识,在实习指导教师的指导下,严格按规和进行实习,防止意外事故发生,要虚心向实习指导教师学习,努力钻研技术,不断提高职业道德和专业技能水平。
  第二十五条 参加毕业实习及半工半读模式的学生,实习期间,必须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由学生自理,未买意外险的学生,学生不得参加学校安排的集体实习。实习期间,未经学校批准,实习学生不准擅自离开实习单位。擅自离开者要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因擅自离开所发生的一切后果学生自负。
  第二十六条 对于在实习中违反实习纪律的学生,实习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有责任对其进行教育批评,对于严重反纪律的学生可以责令停止实习,限期改正。如不能如期改正及情节特别严重被实习单位开除或除名的学生,不能作为合格毕业生毕业。因个人原因(如重病、身体条件不适合实习,因家庭原因必须中止实习(不能完成实习任务的学生,也不能作为合格毕业生毕业。
  第二十七条 学校和实习单位应联合对实习学生进行考核鉴定,从职业道德、劳动态度、技术技能、出勤等方面提出评鉴定意见,确定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次。实习考核成绩应与学生毕业成绩和推荐就业挂钩。对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实习的学生,不能作为合格毕业生毕业。毕业实习的学生,必须按规定交纳第三学年学费,不交齐学费,不得准予毕业,不发给毕业证书。
  第七章  相关政策
  第二十八条 本省内各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社会团体,适合开展学生实习的企业,都应当积极创造条件接纳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接收实习单位或企业有责任保护实习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要为实习学生派出指导教师、提供生活、学习条件和实习报酬,协助学校做好实习学生的组织管理工作。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根据职业教育发展的需要,定期、(原则上每三年一次(公布接纳学生实习的企事业单位,确定接纳学生实习计划,并监督执行。
  第二十九条 对在实习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学校、实习单位以及实习指导教师,予以表彰奖励。对于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学校、实习单位和有关个人,相关部门要给予通报批评,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条 实习单位可以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6]107号文件精神,将支付学生的实习报酬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第三十一条 鉴于中职学生实习在教学和培训中所占的比例很大,每年需要很大费用,因此,实习单位组织安排学生实习所发生的费用,由教育主管部门、人事劳动部门和财政部门协商,在学校经费预算支出中开设一个专门科目列支。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试行,由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yl23455永利
  顶岗实习生管理办法及指导教师职责
  在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下,顶岗实习是实践教学改革纵深发展的重要环节,是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科学创新精神和熟练专业技能人才、”的最好方式。为了进一步做好顶岗实习,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顶岗实习的教学要求
  1、各专业要根据教学目标与课程教学标准,设计以任务为驱动、项目为导向等教学方式以提高学生技能与素质为目标开展顶岗实习的实践教学工作;
  2、各专业应制订详细的实习教学计划,包括顶岗实习课程目标、课程教学标准、教学任务书、顶岗实习指导纲要等。
  3、各专业顶岗时间要达到六个月以上。在顶岗实习中,学生至少完成一套完整的岗位技能训练项目和达到考核要求的其它训练项目。
  4、在顶岗实习中,学生不仅要接受岗位技能的训练,还要接受和学习企业管理制度、企业文化、行业标准,接受企业/学校双重制度管理
  5、顶岗实习以企业学校共同签发的《工作经历证书》 作为考核标准。
  二、顶岗实习的组织
  1、顶岗实习由学校、企业、学生三方共同参与共同管理完成。学校在三方中处于主导地位,是一切活动的组织者,企业是最关键的一方,是顶岗实习岗位的提供者。
  2、学校成立顶岗实习指导小组,指导小组由校长、企业管理人员、教务科长、专业带头人、学生科长、行政办公室主任、驻企业指导教师、各班班主任及学生代表组成,校长为第一责任人。
  3、学校必须安排足够的班主任对学生顶岗实习进行管理,每位班主任负责指导本班学生。
  三、顶岗实习的管理
  1 、规范顶岗实习课程管理。各班班主任和驻企业指导教师要加强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纪律和管理工作,严格按照顶岗实习计划和课程教学标准规定的教学内容和要求组织教学,确保学生顺利完成顶岗实习各个环节和准时参与顶岗实习答辩。
  2、申报审批制度。学校根据课程教学标准和教学计划时间和内容安排开展顶岗实习教学,因为企业方面生产或者岗位等原因需要更改顶岗实习计划,须经指导小组同意报送教务科审核,最后由校长批准,更改计划后的顶岗实习在内容上必须符合顶岗实习课程教学标准要求;
  落实顶岗实习单位原则上由就业办安排,若因为岗位、就业等问题,学生自己联系实习单位,要向本班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班主任同意后报教务科审核,校长批准。
  3、安全保障制度。顶岗实习期间要对学生进行有效的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确保学生实习期间的交通、财物、饮食卫生及人身安全。要求学生在实习期间必须购买人身安全保险。参加顶岗实习一周前请各班级对顶岗实习期间釆取的安全措施、、购买保险等进行书面总结,总结报告留行政办公室存档。
  4、教学管理制度。教务科必须加强对顶岗实习教学的指导、协调和检査工作,并搜集相关教学信息,做好教学质量的监控工作,引入企业评教评学机制,收集反馈信息,总结经验,形成持续改进的教学管理机制,确保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5、弹性管理制度。根据企业提供岗位的季节性和时间性,要以适应企业要求为出发点安排学生顶岗实习的进度;在学制和学分管理上,采用弹性学制和学分制管理办法适应顶岗实习的要求;在学生管理上,实施集中管理与分散管理相结合的办法解决多个顶岗实习基地分散的矛盾。
  四、各方主要职责
  1 、顶岗实习指导小组的职责
  (1)与企业合作制订各专业顶岗实习发展规划、顶岗实习工作程序文件、顶岗实习计划并组织实施。
  (2)与企业合作制订顶岗实习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细则,对顶岗实习的全过程进行监督评价。
  (3)与企业、行业紧密联系,拓宽学生顶岗实习和就业岗位的渠道;提供学生实习项目,落实学生带薪实习等问题。
  (4)实习指导教师的管理,加强与兼职教师沟通,落实学校指导教师待遇。
  (5)学校反映实习进展情况,在实习期间发生异常情况,第一时间向校长报告。
  2、班主任的职责
  (1)按照顶岗实习教学安排,认真学习、研究顶岗实习教学,有效地指导学生顶岗实习;和驻企业指导教师、企业加强联系,加强沟通,相互配合,按时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
  (2)实施“学生顶岗实习、教师顶岗锻炼"办法。年青教师或者没有企业经历的指导教师在带队期间,执行挂岗训练制度。教师要掌握学生的思想和工作动态,维护学生的利益,帮助学生解决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顶岗实习指导小组通报学生实习情况。
  (3)指导学生撰写工作报告,检査学生工作日志,组织学生实习答辩,做好学生顶岗工作鉴定等相关内容。
  (4)对分散顶岗实习的学生要建立紧密联系,实施实时跟踪巡岗相结合制度,指导学生的学习生活和工作,同时做好指导和管理记录。
  (5)及时向领导小组和教务科反馈顶岗实习的进展状况。
  (6)批改学生顶岗实习报告,组织学生进行顶岗实习答辩工作。
  (7)在实习期间,学校将对班主任的工作进行绩效评估。各专业根据不同的实习单位学校给予不同的绩效基数,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绩效考核,核发管理津贴。
  3、驻企业指导教师的职责
  (1)负责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岗位技能训练指导工作。
  (2)根据学校和企业合作制订的实习计划,具体落实顶岗实习任务,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重视企业文化与企业制度教育工作,指导学生加强职业技能、职业素质、行业规范的训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负责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在岗考勤、业务考核、工作日志审核工作,参与学生实习答辩、实习鉴定等工作。
  (4)填写学生顶岗实习考核表,真实评价学生顶岗实习技能训练状况和思想表现,并完成评教评学工作内容。
  (5)作为顶岗实习答辩教师,参加学生的答辩工作。
  4、顶岗实习学生的职责
  (1)建立学生学习小组作为学生白我管理组织。推选组长,组长统一协调该组成员的生活和工作。组长要与指导教师及顶岗实习领导小组保持紧密联系。
  (2)服从学校、企业双重制度管理。实习生既是学生,要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教学秩序,同时又是员工,要遵守企业管理制度,服从企业安排。尊重企业的各级领导、实习指导教师和其他员工。要有高度的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做好安全工作。
  (3)按照顶岗实习计划、工作任务和岗位特点,安排好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发扬艰苦朴素的工作作风和谦虚好学的精神,培养独立工作能力,提高业务技能。
  (4)依托顶岗实习管理平台,认真填与好《顶岗实习工作日志》和《顶岗实习考核表》,顺利完成顶岗实习任务。
  (5)顶岗实习期间,至少完成一项完整的岗位技能训练工作或者顶岗完成一项毕业设计工作任务,并以此为内容撰写顶岗实习报告,参加答辩工作。
  (6)实习期间,未经学校批准,实习学生不准擅自离开实习单位。擅自离开者要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因擅自离开所发生的一切后果学生自负。
  (7)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实习的学生,不能作为合格毕业生毕业。
  (8)于在实习中违反实习纪律的学生,实习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有责任对其进行教育批评,对于严重反纪律的学生可以责令停止实习,限期改正。如不能如期改正及情节特别严重被实习单位开除或除名的学生,不能作为合格毕业生毕业。因个人原因(如重病、身体条件不适合实习,因家庭原因必须中止实习)不能完成实习任务的学生,也不能作为合格毕业生毕业。
  五、考核制度
  1、顶岗实习成绩考核由平时工作表现(包括工作日志、出勤、平时纪律等)、企业考核、实习报告、答辩表现四部分综合组成,各部分所占比例依次为30%、30%、20%、20%。
  2、成绩为等级制,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学生考核合格等级以上者获得由学校、企业共同签发的《工作经历证书》,并纳入学籍管理,不合格的学生学校不授予毕业证。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执行,由yl23455永利负责解释。
  附件: 顶岗实习报告书(实习教学计划、实习工作日志、实习考核、实习鉴定)
  yl23455永利
  学生顶岗实习报告
  专    业:
  班    级:
  学生姓名:
  班 主 任:
  指导老师:
  实习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教务科印制
  注意事项
  一、学生毕业实习记录专用,毕业实习结束后交学校教务科存档。
  二、毕业实习记录内容主要包括:
  1、顶岗实习单位简介;
  2、顶岗实习岗位与内容记述;
  3、顶岗实习中的收获与体会;
  4、对顶岗实习工作的改进意见;
  三、顶岗实习报告书写要求:
  1、文字记述内容一律用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书写,绘图等请选用绘图规定的书写工具;
  2、书面整洁,字迹工整,图表清晰。
  四、顶岗实习成绩评定原则:
  1、根据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实践学习情况、实习记录、实习报告、实习考核、实习单位意见等项目综合评定;
  2、顶岗实习各项成绩在总成绩中所占比例,由教务科根据专业的实际情况确定;
  3、在顶岗实习中有造成单位损失、严重旷工、违反实习纪律与实习单位规定或抄袭他人实习记录、实习报告者,实习成绩以不及格记载。
  yl23455永利
  学前教育专业顶岗实习教学计划
  年级专业学前教育班级班主任
  实习时间实习课时实习起止时间201   年   月  日至
  201   年   月  日
  实习地点
  实习计划及内容
  1、适应工作环境、条件,承担基本工作任务。
  2、掌握专业要领,工作规程,上岗独立工作。
  3、熟悉幼儿园的管理规章制度,履行职业操守。
  4、应用专业知识,从事幼儿园管理、幼儿教育教学、幼儿心理辅导、幼儿保育、幼儿卫生管理、幼儿活动组织。
  5、按照实习单位岗位需要,培训、学习,能够胜任工作,包括招生宣传、幼儿工作调研、普査幼儿疾病防治及预防接种等。
  6、学习与实践第二专业技能。
  实习要求
  1、接受岗位安排,服从管理。
  2、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强化专业技能。
  3、注重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作合格的幼教工作者。
  4、锻炼和培养吃苦耐劳的精神和意志。
  5、按规定时间,完成实习任务。
  6、如不完成实习计划和实习时间,责令延时或补足实习时间,否则按规定不给予毕业。
  实习目标
  1、独立胜任岗位工作。
  2、符合用人单位的要求和标准。
  3、通过实习单位或学校技能考核,达到合格水平以上。
  yl23455永利教务科                      年   月  日制订
  表1:
  顶岗实习工作日志
  姓名学号班级日期
  所在实习单位所在岗位
  工作内容(含工作流程):
  工作体会:
  备注:
  表2:
  顶岗实习考核表
  学生填写姓名               学号
  班 级专 业
  所在实习单位所在岗位
  工作内容:
  自我鉴定:
  驻企业指导老师企业指导教师姓名职称/职务
  职业素养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不合格
  工作态度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不合格
  敬业精神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不合格
  专业技能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不合格
  协作能力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不合格
  创新意识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不合格
  填写心理素质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不合格
  成绩评定等级:
  评语:
  驻企业指导老师签字: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班主任填写班主任姓名职称/职务
  平时成绩实习报告成绩
  企业评定成绩实习答辩成绩
  评语:
  班主任签名: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综合成绩等级
  表3:
  顶岗实习鉴定表
  学   号就读专业姓   名
  实习学校实习时间
  实习班级联系电话
  实习单位     顶岗实习    内容
  顶岗实习总结实习生签名:                                年   月   日
  实习单位教师意见评分:           实习单位老师签名:             年  月  日
  原班主任意见评分:             原班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指导教师意见评分:              指导教师签名:                 年  月  日
  实习单位意见 实习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实习学校意见yl23455永利(签章)                         年  月  日
  yl23455永利
  计会专业顶岗实习教学计划
  年级专业计会班级班主任
  实习时间实习课时实习起止时间201   年   月  日至
  201   年   月  日
  实习地点
  实习计划及内容
  1、适应工作环境、条件,承担基本工作任务。
  2、掌握专业要领,工作规程,上岗独立工作。
  3、熟悉企事业单位的管理规章制度,履行职业操守。
  4、应用专业知识,从事计算机收银、记帐、结算、制作报表。
  5、按照实习单位业务及岗位需要,培训、学习,能够胜任工作,包括服务与管理、营销业务、业务管理、行政事务管理等。
  6、学习与实践第二专业技能。
  实习要求
  1、接受岗位安排,服从管理。
  2、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强化专业技能。
  3、注重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作合格的员工。
  4、锻炼和培养吃苦耐劳的精神和意志。
  5、按规定时间,完成实习任务。
  6、如不完成实习计划和实习时间,责令延时或补足实习时间,否则按规定不给予毕业。
  实习目标
  1、独立胜任岗位工作。
  2、符合用人单位的要求和标准。
  3、通过实习单位或学校技能考核,达到合格水平以上。
  yl23455永利教务科                      年   月  日  制订
  yl23455永利
  旅游酒店服务专业顶岗实习教学计划
  年级专业旅游酒店服务班级班主任
  实习时间实习课时实习起止时间201   年   月  日至
  201   年   月  日
  实习地点
  实习计划及内容
  1、适应工作环境、条件,承担基本工作任务。
  2、掌握专业要领,工作规程,上岗独立工作。
  3、熟悉酒店的管理规章制度,履行职业操守。
  4、应用专业知识,从事餐厅服务、前厅服务、客房服务、礼仪接待、营销业务等工作。
  5、按照实习单位岗位需要,培训、学习,能够胜任工作。
  6、学习与实践第二专业技能。
  实习要求
        1、接受岗位安排,服从管理。
  2、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强化专业技能。
  3、注重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作合格的旅游服务工作者。
  4、锻炼和培养吃苦耐劳的精神和意志。
  5、按规定时间,完成实习任务。
  6、如不完成实习计划和实习时间,责令延时或补足实习时间,否则按规定不给予毕业。
  实习目标
  1、独立胜任岗位工作。
  2、符合用人单位的要求和标准。
  3、通过实习单位或学校技能考核,达到合格水平以
  yl23455永利教务科                      年   月  日  制订